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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解读(二)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1/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三、《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是什么?

《办法》主要依据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(试行)》(应急〔2019〕78号)、《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》(GB/T 39217-2020)、《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 第1部分:总纲》(T/CPCIF 0054.1-2020)等标准规范制定。

《办法》共有5个章节、26条。第一章 总则 3条,提出《办法》制定的依据、管理权属及化工园区的定义。第二章 建设标准 12条,分别从园区设立、管理机构、园区选址、规划、安全环保、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约束性指标要求,是各省份制定管理细则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。第三章 园区认定 3条,明确了化工园区认定机构、认定程序。第四章 园区管理 5条,明确地方、有关部门职责,对认定化工园区动态管理、未通过认定化工园区处置、新设立化工园区管理,以及定期公布认定化工园区名单、企业数量、安全环保情况等工作提出要求。第五章 附则 3条,明确对地方的工作要求以及文件实施时间。


四、化工园区类型有哪些?

《办法》提出的化工园区是指由人民政府批准设立,以发展化工产业为导向、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、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。主要包括两类:一是批准设立的专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,二是批准设立的经济(技术)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中相对独立设置的化工园(区)。化工园区可采取“飞地”“一区多园”等模式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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