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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防止气溶胶的扩散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/9/24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  实验室化学药品安全。

  1,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,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,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,持许可证方可购置。

  2,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,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,必须隔离存放,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,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,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,无名物,变质过期的实验室安全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,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。

  3,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,遇火,遇潮容易燃烧,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,不得在露天,潮湿,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,受阳光照射易燃烧,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,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。

  4,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门的剧毒品库内,库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,必须做到“双人双锁”妥善保管。

  无论是哪一种微生物实验室,只要操作感染性物质,气溶胶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,因此,除了控制空气传播感染,还要防止气溶胶扩散,这是控制空气传播感染的第二环节,在实验室中,有多种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气溶胶的扩散,例如“围场操作”,“屏障隔开”,“有效拦截”,“定向气流”,“空气消毒”等,这些防护措施的综合利用可以获得良好的效果。

  (1)围场操作:围场操作是把感染性物质局限在一个尽可能小的空间(例如生物安全柜)内进行操作,使之不与人体直接接触,并与开放之空气隔离,避免人的暴露,实验室也是围场,是第二道防线,可起到“双重保护”作用。

  (2)屏障隔离:气溶胶一旦产生并突破围场,要靠各种屏障防止其扩散,因此也可以视为第二层围场,实验室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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