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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VOCs源头防控体系怎么样?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/9/6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  一是明确目前使用的材料及其VOCs含量,加强区域工厂的风险排查。属于上述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定义的胶粘剂、清洗剂、油墨等材料,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,建议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停止使用。

  其次,及时购买和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。向供应商索要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。如果没有检验报告,提供所用产品的MSDS,查看MSDS、检验报告、标签标准和VOCs含量。应特别注意不同类型材料的VOCs含量的计算方法。其中,胶黏剂标准是指溶剂型、水性、散装胶黏剂在出厂状态下的VOCs限量;清洗剂标准是指清洗剂在使用时的VOCs限量值(如需添加稀释剂后使用,应按包装标签上的少量稀释剂计算);油墨标准是指各种油墨在出厂状态下的VOCs限量。
  此外,如果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对账目记录有明确要求,则应建立检查和记录所用材料的VOCs含量的系统。台账的记录格式要求,可参考《排污许可证》的内容和《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技术规范通则》、《排污许可证实施报告(试行)》,也可参考《实用手册》。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。如果工厂所在地有其他规定,也应执行当地规定。比如上海规定,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。
  京津冀、长三角、魏奋平原地区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应使用上述标准规定的低VOCs含量的材料。如果目前难以替代低VOCs材料,笔者建议尽快启动替代材料的研究,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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